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:您可以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利,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。
請您留意商品實屬家具,基於使用安全考量,除瑕疵品情形外,退換貨商品必須為「全新未經組裝及使用」,並保持外箱、包裝完好、勿擅自塗鴉,如寄回非商品原始狀態恕無法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為保障雙方權益,開箱過程敬請全程錄影,「組裝前」請先確認商品運送中有否損壞或零件短缺等,如有問題請勿組裝並請聯繫客服,我們將盡快為您處理,如超過七天則無法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經組裝、使用及損壞或缺少配件(包含但不限於)的產品將不予退款。
商品已開箱之全新未經組裝及使用,若非品質問題欲退貨,請您於七天內將全新商品(原始完整包裝)寄回,請勿在包裝上塗鴉,如無法復原原始完整包裝則需支付新台幣三百元起的處理費、類系統櫃與電動升降桌則需支付售價20%的處理費。
購買商品七天內,若遇商品瑕疵、零件短缺問題,請與客服聯繫,我們將為您做退換貨處理,收到商品超過七天則不提供退換貨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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